致 政 府 的 一 封 信

您好,我是一名住在无纺布厂宿舍区附近的居民。我从小在这里长大,三十年间,亲眼见证了这片土地一点一滴的变化。

我家后门推开便是江堤。早年,堤脚旁有条常年清淤的河道,环境整洁,左右村落闲适安然,满是人间烟火气。步行不远就是厂区,日子虽然清苦,倒也算偏安一隅。

变化大约是从十多年前开始的。随着城市发展,我家附近的地块渐渐纳入了规划。江堤同侧的西面,不过隔了一条数米宽的小路,建起了一座扬子江公园。堤坡垂杨曳影,湖面水映天光,江雾漫卷,曲径萦回,叫人流连忘返。

公园江堤的另一侧,立起了一座依水而建的安置房小区,一段长长的滨江古湄游园向西延伸,花木掩映间,别开佳境。健身设施暗藏其中,境幽而人聚,地静而声喧,自成一方天地。

而正对我家的那一边,原先也是一片自建房聚集的村落,十多年前拆除后,便一直空着。江堤不断加固,绵长延伸,形成了一条望不到头的健身步道,北侧草长花繁,银灯列道。可南侧,同样的堤坡,却常年无人管护,杂树野草肆意疯长,横七竖八地纠缠在一起。地上积着厚厚的腐叶,阴暗潮湿,蚊虫大量滋生,四处蔓延,到处透着荒芜的气息。坡下,不过几步之遥,就是我的家。室外的蛇鼠虫蚁无孔不入,每天反复清扫,依旧摆脱不了那份脏乱,就连吃饭、休息,都饱受侵扰。

时间仿佛彻底遗忘了这片区域。旁边的工厂陆续关停,这里越来越无人问津。整个区域的通行道路,全程只有大约三米宽,路面坑洼曲折,路边堆满土堆碎石和杂草野树,车辆极难行驶,一到雨天便积水难消。路灯大多已损毁,入夜后整片区域漆黑一片。雨污管网老化堵塞,多处能看见墙体剥离、电线垂落。

这样糟糕的环境,让人根本不愿踏出家门半步。平日里,家家户户几乎大门紧闭,不敢邀约亲友来访,这里几乎看不到一个外人。而江堤步道上的游人,每天俯视着这片破败的居民区,会毫不避讳地说:"这里根本不能住人。"面对外界,居民极易生出强烈的羞耻感,不愿主动提及住址,逢人便刻意回避谈论居住环境,渐渐地,与亲友的往来也越来越少。长此以往,大家情绪敏感,不愿沟通,性情不知不觉变得孤僻而压抑。

我的母亲,上个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长期缺少与外界的交流,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。

安葬母亲那天,车子载着我们缓缓地绕着真州镇走了一圈。从双虹桥到东岳庙,从大庆路到扬子西路,城市发展得那样好,好到让我觉得陌生。就在我愣神的那一会儿,车停了,停在江堤上。我往下望去,仿佛跌进了另一个世界。那一刻,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,唯有一声叹,咫尺异荣枯。

几天前,我绕着这里录了一个五分钟的视频,没有剪辑,没有抓拍,就只是安安静静地走路。本想一并附上,可后来还是删掉了。这里的困境,其实根本不需要太多渲染。我相信,只需要政府部门实地看上一看、想象一下自己在这里居住、生活,那就足够了。我始终理解城市建设、长江防汛等各项工作的不易,从未有过任何无理诉求。我只是恳请政府,能够体察这片区域的真实居住困境,依法落实民生保障之责,给我们一份清晰、踏实的答复,让普通百姓也能拥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安居环境。

无纺布厂宿舍区 · 一户居民 谨呈
二〇二六年八月

情况说明

仪征市真州镇长江村边江组 6、7 区域现状陈述
反映区域 仪征市真州镇长江村边江组 6、7 区域(含 6 号原无纺布厂宿舍楼区域、7 号自建房区域,下称"6、7 区域")
反映人 该区域长期实际居住居民
区域卫星影像示意图
区域卫星影像 · 地块编号 1—8 位置示意

一 · 区域概况

6、7 区域紧邻 5 号长江江堤。该片住宅最近处距 4 号水闸(金斗河闸站)约 70 米,坐落于东西走向的长江堤坝迎水面(南侧)堤坡坡脚下方,住宅距堤坡脚不足 10 米

6、7 区域合计约 一百余户,长期无管理。

二 · 地理位置与历史沿革

6 号原为无纺布厂宿舍楼,7 号为自建房区域。早年间,江堤护坡与住宅之间的地带是一条河流,河道每年有人清淤,兼具排水与环境卫生维护功能;8 号区域当时为石化厂,尚在运营,6、7 区域不至被荒地包围。

此后该段长江江堤重修,原河流被抽干,该地带逐渐沦为杂草、杂树丛生,蚊虫、钉螺遍地的荒废地带;8 号厂区逐渐半废弃,于近两年拆除。江堤另侧的 1、2、3 号区域则在近十余年间陆续完成整治更新(1 号建为公园,2 号建为安置房小区,3 号自建房拆除后保留为绿地)。

上述空间关系、治理时序及原河道抽干、填埋、荒废的演变过程,卫星历史影像可溯

三 · 基础设施现状

四 · 环境卫生现状

室外环境极为恶劣,整片区域唯一设施仅为两个室外垃圾桶。 江堤护坡与住宅之间约十米的空地(原河流抽干后形成)杂草、杂树丛生,腐叶堆积,阴暗潮湿,蚊虫、钉螺遍布。该连带效应已蔓延至住宅内部:近两年住宅内(含卧室、客厅、厨房)出现蛇虫鼠蚁的情况明显增加,居民每日打扫仍无法阻止。

五 · 居民建筑现状

建筑墙体大多破败、裸露,多处可见电线垂落,墙角遍布杂草。整体呈现出内部道路狭窄、建筑老旧、环境极为杂乱、基础设施无人维护的状态。

六 · 与相邻区域的环境对比

6、7 区域之外,紧邻的 1、2、3、8 号区域均已在不同时段完成整治更新:1 号公园环境优美、江堤整洁;2 号安置房小区位于江堤外侧,道路整洁、绿化有序;3 号原为自建房、十多年前已拆除整治;8 号原为半废弃石化仓储用地、近两年也已拆除。

连续空间内,6、7 区域与上述区域在基础设施、环境卫生、公共管护等方面形成持续、显著的客观落差

七 · 居民信息接收现状

多年来居民无从得知对该区域的规划。

近两年,居民多次听到关于"拆迁""搬迁"的口头告知,但始终未见到正式、可核验的规划文件或纸质记录,亦无固定的信息发布与查询渠道。

以上为 6、7 区域现状的客观陈述。反映人就上述事实提出的不解与具体诉求,详见另文《不解与诉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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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解与诉求

反映区域 仪征市真州镇长江村边江组 6、7 区域(含 6 号原无纺布厂宿舍楼区域、7 号自建房区域,下称"6、7 区域")。
反 映 人 该区域长期实际居住居民。

该区域相关政务信息的获取与追踪

质 疑
近两年,居民多次听到关于"拆迁""搬迁"的口头告知,却始终没有正式、可核验的规划文件或纸质记录,也没有任何固定的渠道能让居民自己查到这块区域的规划与进展。居民只能靠口头传闻猜测,信息长期不透明,已成为居民焦虑的主要来源。该区域究竟是长期未纳入管理,还是已列入规划但未告知居民,居民至今无从核实。
诉 求
  • 建立简单、易懂的查询渠道,无论搬迁与否,让居民能够持续查询 6、7 区域后续的规划安排与实施进度,而不是只能靠口头传闻猜测。
  • 凡是已经形成、涉及 6、7 区域的规划、搬迁、更新等文件,应在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主动张贴公开,而不是锁在档案里让居民看不到。
  • 凡有部门或工作人员到 6、7 区域开展入户调查、房屋测绘、项目摸排、现场踏勘、座谈等工作,应形成书面或电子工作记录,载明来了哪些部门和人、做了什么工作、得出什么结论、后续如何安排,并向居民提供查询渠道。
依 据
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九条(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、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,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)、第二十条第(三)项及第(十)项(主动公开规划与重大项目批准实施情况)。

搬迁处置的法定职责

质 疑
6、7 区域深陷长江江堤与长江之间、住宅距堤坡脚不足 10 米,最近处距离闸站不过 60 米,依长江堤防管理范围划定标准,该区域位于长江堤防管理范围之内(具体以堤防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或相关政府通告为准)。依《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,长江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已建的居民住宅,"当地县、乡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搬迁计划,逐步外迁"。——第十七条所规定的"逐步外迁",应理解为政府负有制订并推进搬迁计划的作为义务,而非无限期搁置。1、2、3 号区域十几年前与该区域性质类似,均已迁离,未就该区域同步制订搬迁计划,原因何在?
诉 求
明确对 6、7 区域现有的历史居民住宅,政府是否已经制订搬迁计划?如已制订,请公开计划及当前进度;如尚未制订,请书面说明——第十七条设定的法定职责,为何至今不予履行?
依 据
《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》(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75 号,2022 年经第 156 号修订、2024 年经第 187 号修订)第十七条(长江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已建民宅,当地县、乡人民政府应当制订搬迁计划逐步外迁)——本条直接适用。

补充:《江苏省防洪条例》(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,地方性法规,1999 年 7 月 1 日施行,2021 年 9 月 29 日最近一次修正)第十九条(行洪区内对居住的居民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外迁)——如经认定 6、7 区域另属行洪区,本条同样适用,构成搬迁义务的双重依据。

法律僵局的破局路径与过渡期保障

(以下诉求以"尚未制订搬迁计划"为前提;如已制订并公开搬迁计划,本部分不再主张。)
质 疑
《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同时规定,长江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"已建的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不得改建、扩建"。这意味着:6、7 区域的房屋既不能改建扩建,又没有搬迁计划——房屋年久失修却动不得,居民被困在破败的房屋里。这一因法律限制与管理缺位共同形成的僵局,须由政府统筹破解。这片区域长期居住的道路、消防、排水、环境卫生、公共照明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期保障机制和责任主体是什么?为何十多年来无人管理,是否存在监管缺失?
诉 求
  • 请政府给出打破僵局的明确路径。若不迁,该区域在未来是否继续作为实际居住区域使用?如继续居住,道路、消防、排水、环境卫生、公共照明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期保障机制由哪个部门负责、由谁监督,请予以明确。
  • 若短期不迁、又须继续居住,6、7 区域是否可纳入城市更新、老旧居住区改造或相关人居环境改善项目?6、7 区域房屋建成较早、基础设施老化、道路破损、排水不完善、多处电线裸露、消防条件存在疑问、公共环境长期缺乏维护,是否符合现行城市更新、老旧居住区(老旧小区)改造、老旧基础设施更新或其他人居环境改善政策的适用条件?如属于,是否已开展城市体检、项目摸排、改造需求评估或纳入相关项目储备?如不属于,请说明具体原因和政策依据。
依 据
《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前段(已建居民住宅不得改建、扩建)——与后段"制订搬迁计划逐步外迁"共同形成"禁改禁扩、又无搬迁"的法律僵局;中办国办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(2025 年 5 月);国办发〔2020〕23 号苏政办规〔2024〕3 号("保留、改造、拆除"分类)。

环境治理主体的长期缺位,恶化严重扩散至住宅内部

质 疑
6、7 区域环境逐年恶化的根本原因,是治理主体长期缺位。公共区域、原工业遗留的废弃地带,尤其是江堤护坡到住宅的空地(政府抽干河流后形成,现在充斥杂草野树)的垃圾清运、道路维护、杂草清除、树木修剪、病媒生物防治、环境卫生维护——这些事到底该谁管?日常管理机制是什么?政府如何监管落实?为何十多年无人问津,是否存在责任缺失?

特别是这十余米空地,系政府抽干河流后形成。请明确:政府抽干河流的依据是什么、由哪个部门实施?抽干后这块空地为何长期不予治理?同样紧邻江堤的 1、2、3 号地块堤坡能保持整洁有序,证明"江堤"并非不可治理——6、7 区域长期无人治理,原因究竟是什么?

环境恶化已从公共区域蔓延至居民住宅内部:室内蚊蝇鼠蟑滋生,居民日常清扫亦难以改善——这已经不是个人能够解决的问题,而是整片区域公共环境长期失治的连带效应。江堤上多处钉螺、血吸虫防治标语,表明该区域本属血防重点区域;而如今环境恶化,居民家中雨天竟也屡见螺类——是否为宿主钉螺、是否携带血吸虫危害,居民无从自行判断,也无人来检测认定。这样的风险到底谁管?
诉 求
  • 明确上述公共区域(尤其是江堤护坡到住宅这段空地)的环境卫生责任主体、日常管理机制及监管落实方式;并说明多年无人治理的原因,是否存在责任缺失。
  • 明确政府抽干河流的依据与实施部门,以及抽干后该空地长期不予治理的原因;该空地由政府行为形成,请明确其权属认定与移交安排——不得以"未确权、未移交"作为不治理的合法理由。
  • 明确蚊虫鼠蚁等病媒生物及钉螺、血吸虫防治的责任主体与防治措施;江堤标语所示防治职责是否实际覆盖到坡下居民区,明确居民家中蛇鼠虫蚁与公共区域杂草野树无人管理的关系,并形成解决方法。
依 据
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2023 年修订)第八条(居住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;道路、公共绿地等公共场地由管理单位负责;河道、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由使用单位、管理单位负责)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十三条(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危害消除;农业、水利、林业等部门按职责负责血吸虫及病媒生物危害的防治)。

与相邻区域治理差异的客观依据

质 疑
同一道长江江堤两侧(上述相邻区域与 6、7 区域同处长江堤防沿线),紧邻的 1、2、3、8 号区域均已在不同时段完成整治或拆除:1 号建为公园、江堤整洁;2 号建为安置房小区、道路整洁绿化有序;3 号原为自建房、十多年前已拆除整治为绿地;8 号原为半废弃石化仓储用地、近两年也已拆除。唯独 6、7 区域有一百余户居民实际居住、民生紧迫,却十多年来缺乏系统性治理与明确的管护责任主体。同一片空间,治理为何如此悬殊?

尤其令人不解的是:8 号原为半废弃、几无人员工作的石化仓储用地,都已拆除;3 号自建房区域被江堤保护,不用面对长江,且范围超 6、7 地块,十多年前就已迁离整治——而 6、7 区域位于江堤之外、紧贴护坡、有一百余户实际居住,论紧迫性远胜前者,反而长期搁置。民生最该管的,为何反而没人管?
诉 求
请政府就 1 号、2 号、3 号、8 号区域与 6、7 区域,在土地性质、规划定位、已纳入项目、居民户数、安全隐患等级五个维度逐项作出对比说明:
  • 如各区域存在影响治理方式不同的客观差异,请具体说明;
  • 如不存在,请说明为何采取不同的治理路径;
  • 说明相邻同一连续空间内,居住区、城市道路、公共绿地、河道岸线等空间的市容环卫与基础设施维护,是否适用统一的最低维护标准;6、7 区域当前状况是否达到该最低标准;未达标的,责任主体与整改途径为何。
依 据
中办国办《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》(2025 年),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、整治提升、拆整结合三种方式,目标均为消除安全风险隐患、改善居住条件,不存在"有的区块享受改造、有的区块长期搁置"的政策空间;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八条(市容环卫责任主体)。

统筹请求

本文件涉及水利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住房和城乡建设(城管)、消防救援、卫生健康、属地乡镇等多个部门,单一部门难以完整答复。反映人恳请仪征市人民政府

第一,指定牵头部门统筹办理;
第二,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 6、7 区域开展一次现场联合踏勘,并形成书面核查意见;
第三,"6、7 区域整体处置路径(保留改造、自主更新或搬迁)"作出统筹性答复。

如依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三十四条延长办理期限,恳请书面说明延长理由并告知反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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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 手 一 拍

仪征市真州镇长江村边江组 6、7 区域 · 日常实景

以下照片均为居民日常随拍,未经摆拍与修饰,与《情况说明》所述情况一一对应。点击任意图片可放大查看

堤坡的两面:荒地与绿荫

同样的地方,镜头转了一个方向,说不清十多年的困局

堤坡实拍一
堤坡的南与北
堤坡实拍二
同样堤坡南侧,隔着一条小路,镜像截然不同

道路现状

区域唯一的通行道路,全程约 3 米宽,坑洼曲折,车辆极难行驶,雨天积水难消。

道路随拍一
路面破损严重,坑洼裂纹密布,杂草侵蚀路缘
道路随拍二
路肩堆满土堆碎石,杂草野树侵占,车辆通行困难
道路随拍三
两侧灌木杂草夹道,通行空间局促

家中受扰

区域环境长期失治,连带效应已蔓延至住宅内部,居民每日清扫仍难杜绝。

家中随拍
住宅内部实况:墙角破损、地面开裂遍布孔洞,脏乱与虫蚁侵扰难以摆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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